我办决定对2023年崇左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经职办〔2023〕6号)、《崇左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崇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职改办字〔202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办决定对2023年崇左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崇左市工程技术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崇左市新城区思政路2号崇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楼603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检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5961125。
附件1:2023年度崇左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316人)
附件2:2023年度崇左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181人)
崇左市工程技术专业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